社会|职业教育法如何护航职教走上“坦途”( 二 )


“建议对该规定进一步细化 , 避免出现‘软法’倾向 。 ”刘修文委员说 , “例如增加规定促进‘本科职业教育’与‘应用型本科’相融通 , 鼓励高职院校与应用型本科院校以联合培养的方式开办本科职业教育专业 , 并明确高职院校与本科院校在联合办学中根据各自优势分别承担相应的培养任务 , 明确各自应享有的权利与履行的义务等 。 ”
丁仲礼副委员长进一步提出 , 草案第35条关于职业教育的教学体系和课程设置的规定比较重要 , 建议这条内容同第17条关于“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学习成果的融合互认”的内容有所呼应 。
丁仲礼说 , 如果要促进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学习成果的融合互认 , 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在课程设置上要有通识教育的课程 , 不能仅仅是技能教学课程 。 所以建议第35条中增加一句“注重通识课程教学 , 为职教和普教融合互认奠定基础” 。
呼吁平等就业 期待消除“歧视性门槛”
“优化职教学生升学就业社会环境”是职业教育法修订草案二审稿中备受关注的一个内容 。
为优化职教学生升学就业社会环境 , 修订草案提出 , 职业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职业发展等方面与同层次普通学校学生享有平等机会 。 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招录、招聘技术技能岗位人员时 , 应当明确技术技能要求 , 将技术技能水平作为录用、聘用的重要条件 。
对这一内容 , 有网友直言:“如果真能落实好职教生的就业 , 那家长也不会排斥职教了” 。
庞丽娟委员说:“职业教育学生和毕业生未来的前途问题 , 他的升学、就业、职业发展 , 是我们职业教育能否真正改革发展、能否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 或者教育改革能否成功 , 百姓对教育是否满意的关键 。 ”
“如果不能真正破解职教学生发展前途问题 , 职业教育怎么发展?一定要让这一条落地 , 才能符合家长和社会的期望 。 ”庞丽娟委员建议增加规定:“不得在升学、就业、职称等职业发展方面对职业学校毕业生设置歧视性门槛” 。
【社会|职业教育法如何护航职教走上“坦途”】吉炳轩副委员长建议学习借鉴世界上一些发达国家职业教育的好经验 。 他举例说 , 芬兰致力于打造终身职业教育体系 , 为受教育者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 , 同时建立技能预测体系 , 有针对性地进行招生和选择教育内容;瑞典倡导采取“边学边干”的做法 , 把职业教育同生产、职场无缝对接 , 在学习中就参与实干 , 在实干中进行教学;英国推行“学徒学位制” , 致力于打通学术与技能的边界 , 职业教育毕业的学生同其他大学一样可获得同等的学位 , 受到同等的待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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