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产假待遇生育津贴政策 2022年全国各省产假天数待遇汇总

作者:浙江中智首先,我们看看国家层面上的政策规定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
作者:浙江中智
首先,我们看看国家层面上的政策规定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
去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订版)发布,其中第二十五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
国家鼓励政策落实到地方,全国多地完成《人口计划与生育条例修订》 。为此,小智整理了全国各地产假相关信息,具体如下:

附产假待遇生育津贴政策 2022年全国各省产假天数待遇汇总

文章插图
全国各地产假天数汇总
01 北京市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十九条
按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延长生育假六十日,男方享受陪产假十五日 。男女双方休假期间,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不得将其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工资不得降低;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02 上海市
《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三十一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再享受生育假六十天,男方享受配偶陪产假十天 。生育假享受产假同等待遇,配偶陪产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 。
03 天津市
《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十八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假(产假)的基础上增加生育假(产假)六十日,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
【附产假待遇生育津贴政策 2022年全国各省产假天数待遇汇总】04 浙江省
《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二十二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下列福利待遇:
1.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一孩延长产假六十天,二孩、三孩延长产假九十天,自生育之日起按照自然日计算;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2.男方享受十五天护理假,护理假期间的工资、奖金和其他福利待遇由用人单位照发 。
05 江苏省
《江苏省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2022)
符合政策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60天,达到158天,男方享受护理假15天 。
06 广东省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三十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享受八十日的奖励假,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 。在规定假期内照发工资,不影响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
07 河北省
《河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二十五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延长产假六十天,生育第三个以上子女的延长产假九十天,并给予配偶护理假十五天 。
08 山西省
《山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二十五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在享受国家和本省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奖励延长产假六十日,男方享受护理假十五日 。产假、护理假期间,享受与在岗人员同等的待遇 。
09 内蒙古
《内蒙古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2)第三十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增加产假六十日,生育第三个子女的增加产假九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二十五日 。
10 辽宁省
《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十九条
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男方享有护理假二十日 。
11 吉林省
《吉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第四十二条
按政策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护理假奖励,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女职工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延长产假至一年,产假延长期间工资按原额的百分之七十五发放,不影响调整工资、晋升级别、计算工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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