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 南昌新建区教资认定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2023年上半年 南昌新建区教资认定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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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新建区教资认定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 //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实名注册进行网上申报 。
(1)第一阶段网报时间:2023年4月14日8:00至4月28日17:00;网报对象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
(2)第二阶段网报时间:2023年6月7日8:00至6月20日17:00 , 网报对象为: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且已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参加2023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且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及其他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
请申请人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申报条件,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不符合第一阶段的申报条件但在认定系统中申报的 , 可能导致第二阶段无法申报、认定(市级认定机构无修改和调整权限),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
2.申请人网上报名时 , 应认真阅读注意事项和《个人承诺书》,严格遵守诚信承诺,确保信息真实准确 。
3.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电子证件照(与网上确认提交的照片为同一底版) 。
4.申请人网上报名时,请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 。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 。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 。申请人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二)教师资格材料初审、现场确认(第一阶段:5月11日-5月19日工作日期间、第二阶段:6月26日至6月30日工作日期间)
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后,按照“属地化”原则,所有新建区2023年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均须到新建区青少年活动中心进行资格初审、现场确认 。(地址:南昌市新建区长堎镇明矾路89号,市内可乘坐204路公交车)联系人:郭老师、罗老师 , 咨询电话:0791-83758482 。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也须在现场确认时间(第一阶段:5月11日-5月19日工作日期间、第二阶段:6月26日至6月30日工作日期间)提交初审合格的全部申报材料 , 统一体检合格后,由南昌市教育局进行复审(复审材料由我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统一提交) 。
学校地段属我区的普通高等学校要协助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做好应届毕业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工作,为材料预审和现场确认工作提供支持 。
(三)现场确认须提交的材料及注意事项
(1)社会人员提交户口簿或有效期内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现场核验后,归还原件),本地高校的应届毕业生由学校统一汇总名单盖章交认定机构 。
(2)申请人认定材料相关原件(毕业证:同时提供在学信网上打印的从即日起至2023年9月底有效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普通话等级证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
(3)证书照片粘贴、邮寄地址信息页(附件4) 。
(4)申请人应提交近期彩色白底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教师资格证书和体检表使用) 。
(5)《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5),双面打印后如实填写好个人信息,粘贴照片 , 手写签名 。
(6)申请人国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港澳台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 。
(7)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除提供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
(8)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我区教师资格认定部门发布的注意事项,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确认审核 。对于网上无法比对的户籍(居住证)材料、未通过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等材料,申请人须提供相应的补充材料;“赣服通”电子证照信息可作为补充材料进行比对核验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可以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 (http://gjzwfw.www.gov.cn)查询 , 查询结果与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
(9)申请人现场确认时不能提交的材料 , 申请人应提交承诺书,写明补齐材料时限 。申请人在承诺时限内补齐应交材料后,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给予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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