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协议离婚书需要哪些手续


【补办协议离婚书需要哪些手续】离婚协议书不需要补办 。离婚协议书是指即将解除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所签署的、关于财产分割、子女监护与探视、配偶赡养费以及子女抚养费等的书面协议 。离婚协议书必须为书面形式,由夫妻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经法庭或婚姻登记管理部门认可,才具有法定效力 。这是办理离婚手续所要求的内容之一 。根据最新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办理离婚手续时必须出具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
法律依据: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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