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固定资产增值税申报表收入与利润表不一致


处置固定资产增值税申报表收入与利润表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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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固定资产清理增值税申报表填报如下:假定该资产原值10万元 , 计提折旧1万元,现出售价格9.5万元,填写公式如下:主表:第5栏“(二)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货物销售额”填列9.5÷1.04=9.13第21栏“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填列(9.5÷1.04)×4%=0.37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填列(9.5÷1.04)×4%÷2=0.1852、附表一:因按规定不允许开专用发票,假设已开具普通发票,在第10栏“开具普通发票”对应的“4%征收率”的列次填报 。
2、销售额、应纳税额与主表第5栏、第21栏一致 。
3、注意:如果销售的是2009年1年1日以后的应该按销售货物适用税率填列 。
4、2、如果是销售以前的 , 应该按4%填列在21行,减征50%填在23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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