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职工医保2023年政策是什么?附门诊报销政策、住院报销政策


镇江职工医保2023年政策是什么?自2023年1月1日起,镇江市开始实施职工医保门诊共济政策,因此对门诊报销待遇进行了调整,那2023年镇江职工医保待遇具体如何呢,下面我们就带大家具体看看2023年镇江职工医保待遇!

镇江职工医保2023年政策是什么?附门诊报销政策、住院报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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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镇江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起付标准
在职职工 , 起付标准为800元;退休人员,起付标准为500元 。
最高限额
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万元 。
报销比例
基层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报销比例9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90%;
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报销比例8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80%;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 , 在职职工报销比例75%,退休人员报销比例80%;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报销比例60% , 退休人员报销比例65% 。
2023年镇江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政策
起付标准
基层、一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起付标准为400元,退休人员起付标准为200元;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在职职工起付标准为800元,退休人员起付标准为400元;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 , 在职职工起付标准为1200元,退休人员起付标准为600元 。
注:上述起付标准为首次住院起付标准 。若是一个年度内多次住院的 , 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按首次住院的50%执行,第三次及以上住院不设起付标准 。
最高限额
职工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50万元 。
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 , 报销比例85%;退休人员,报销比例90% 。
常见问题:
【镇江职工医保2023年政策是什么?附门诊报销政策、住院报销政策】门诊、住院的起付线是单次的还是累计的?
累计的 。只要一个年度内参保人员在普通门诊、住院发生的符合医保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起付线,之后发生的合规医疗费用就可以按比例报销了 。
门诊、住院的支付顺序是怎样的?需要先把个人账户的钱用完才能报销吗?
2023年起我市门诊(住院)均采取“两段式”保障模式,即起付段、共付段:参保人就医产生的基本医疗费用进入个人起付段累计,统筹起付标准以下的部分(即起付段)由个人自付;基本医疗费用超过统筹起付标准的部分,由医保统筹基金根据医院等级不同按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个人自付;个人当年账户与个人往年账户合并为个人账户,个人账户有结余的可由个人账户资金抵扣个人自付部分 。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每月划入比例是多少?
在职职工:在职职工个人账户每月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计入标准按照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
退休人员:现阶段按照2022年本人个人账户划拨规模按月定额划入 。2024年1月1日起 , 退休人员个人账户划入额度统一调整到统筹地区实施改革当年基本养老金平均水平的2.5% 。
灵活就业:灵活就业人员参照在职职工执行 , 个人账户按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计入,剩余缴费部分计入统筹基金 。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有哪些?
个人账户资金可以用于支付参保人员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也可以用于参保人员参加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或大病保险)、长期护理保险等的个人缴费,探索个人账户用于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 。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的支出 。
个人账户资金拓展到给家庭成员使用,需要先进行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绑定,可以通过江苏医保云、统筹地区的医疗保障经办机构服务窗口等渠道,申请设立家庭共济关系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的适用对象范围为本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的配偶、父母、子女,家庭成员应为本省基本医疗保险(包括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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