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珠海适用范围及对象


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珠海适用范围及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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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珠海适用范围及对象】 《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省内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施行后,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适用对象和范围是?
主要适用对象如下,已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的参保人员不适用于本通知 。
01.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因跨地区就业、户籍或常住地变动按规定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到我市的 。
02.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选择我市为职工医保退休后待遇享受地 。从我市跨省转移到外省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
《省暂行办法》明确跨地区流动人员不得重复参保,不重复享受待遇,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不重复计算 。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有以下三种情况:
职工医保制度内转移接续 。流动就业人员跨地区就业时,应按规定参加劳动关系所在地职工医保,办理职工医保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
居民医保制度内转移接续 。非就业人员参加居民医保后,因户籍或常住地变动需跨地区流动,原则上当年度在转入地不再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手续,可按规定参加转入地下一年度居民医保 。
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跨制度转移接续 。有两种情况:
1.职工医保转居民医保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跨地区流动后未重新就业的,按规定参加转入地居民医保 , 可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手续 。
2.居民医保转职工医保 。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跨地区流动并在转入地就业的,按规定参加转入地职工医保,可办理基本医疗保险转移接续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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