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可申请缓还!企业可申请缓缴!昆明发布住房公积金新政


职工可申请缓还!企业可申请缓缴!昆明发布住房公积金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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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日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昆明市实施住房公积金
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告》
出台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
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职工
共同渡过难关

职工可申请缓还!企业可申请缓缴!昆明发布住房公积金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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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明确
自2022年7月1日起
至2022年12月31日
生产经营困难企业可缓缴公积金
同时不影响职工正常申请住房贷款、租房
提取公积金每月额度提至1800元
贷款不作逾期处理
具体通告内容如下
↓↓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昆明市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告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人: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建金〔2022〕45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助企纾困力度,帮助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和缴存职工共同渡过难关 ,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台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经第四届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通告如下:
一、住房公积金缓缴政策
2022年7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面临生产经营困难且无法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企业,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后,可以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申请缓缴 。缓缴期间,已申请并获批准的缓缴企业不作逾期缴存处理;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缓缴期限届满后,企业应当恢复正常缴存 。对于缓缴期间的住房公积金,由企业根据缓缴期间住房公积金的补缴方案进行补缴 , 补缴金额按照缓缴前的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计算确定 。疫情期间,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授权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进行缓缴审批,审批时限由10个工作日调整为5个工作日 。
二、租房提取政策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租房职工,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可以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交相关材料,申请适当提高受疫情影响期间租房提取月提取额(限额由每户每月1500元整提高至每户每月1800元整),复核通过后可适当提高租房提取额度 。
三、贷款不作逾期处理政策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缴存职工,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不能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可以向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后 , 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办理按月委托扣划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业务、经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批准同意缓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职工 , 自批准缓缴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前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 , 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 。
以上阶段性支持政策执行期限为2022年7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 。
特此通告 。
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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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昆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职工可申请缓还!企业可申请缓缴!昆明发布住房公积金新政】责编:窦崇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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