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办(拖欠工资记者热线)

【拖欠农民工工资怎么办(拖欠工资记者热线)】
辛辛苦苦工作
却遭遇欠薪
农民工兄弟流汗又流泪
合法维权,讨薪有方法
我们一起来看看!
据《南方工报》报道,郑先生是东莞市某制造工厂的员工,于2018年9月份入职 。
该公司与郑先生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保 。双方约定月工资标准为3800元 。
郑先生称,自入职以来,公司经常克扣其法定节假日应得工资,被克扣的工资大约有1700元 。
同时公司还以各种理由对其罚款,由于难以承受公司的种种压力,郑先生于今年7月31日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并于当天向12351广东职工热线求助 。
在当地工会的帮助下,2019年8月1日下午2点左右,他领取了最后两个月工资及被克扣的工钱共计13000余元 。
据广东省总工会统计,12351广东职工热线平台工单系统自2018年10月启用以来,为2552名职工维护了合法权益 。
劳动者遭遇欠薪,寻求帮助的途径很多,工会是其中一选项 。
今天,我们来谈谈讨薪的正确打开方式 。

讨薪的正确打开方式

一、讨薪前的准备工作——收集证据
俗话说,空口无凭 。
讨薪前,职工需要收集自己被拖欠工资的相关证据(证据是后面的维权行动必需的材料,做好这些证据收集,有利于节省维权时间、提高维权效率):
1.劳动合同书;
2.工资支付凭证、工资存折(汇款记录)、或支付宝工资发放记录;
3.考勤记录;
4.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5.盖章的工资发放证明等等 。
二、明确维权的常规通道
1.协商:与用人单位协商
与用人单位协商欠薪之事,协商的过程和结果最好有相关证明,如纸质证明、聊天记录等 。
2.请求协调:请求工会组织出面协调
与公司协商不成,或者公司不履行协商方案的,可以通过用人单位的工会组织进行协调处理;协调不成功,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工会组织求助 。
3.投诉: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劳动监察大队是劳动争议纠纷投诉的受理机构,职工遇到恶意欠薪的情况时,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4.提请仲裁: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劳动争议仲裁是劳动争议诉讼的法定前置程序,即“先裁后审”制,劳动争议当事人须首先将争议提交劳动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仲裁裁决后,如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在收到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未经仲裁而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5.起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过劳动仲裁后,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按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用人单位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将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
三、保持冷静,明白行动边界
要明确自己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 。
讨薪是职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救济行动,但不能因此跨入违法犯罪的范围 。
如果你不懂,就求助于专业人士:工会“娘家人”、律师、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四、可寻求相关部门帮助
工会“娘家人”、劳动监察部门、劳动仲裁部门、法院以及律师,都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力量 。
相关法条
《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二)项: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一)项: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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