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实用推荐收藏 什么是商务合作协议?

签订地点:北京
甲方: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经双方友好协商, 本着自愿、平等、公开、长期及密切合作, 共同发展的原则, 达成如下条款, 以资共同遵守 。
本合同中涉及的各项条款适用于合同双方的总公司及所属的各地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办事处等机构 。
第一条 合作形式
本协议所称 “合作”, 指乙方提供电子商务平台(名称:域名:), 甲方向乙方的电子商务平台推送商品信息、消费者在乙方电子商务平台上以积分兑换商品;乙方将消费者选购商品的信息以及正式生效的订单信息传递给甲方, 在甲方后台生成订单后, 甲方负责提供订购商品的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由厂家承担 的商品服务的合作模式; 。
甲乙双方结为合作伙伴关系, 乙方官方网站(名称:域名:)与甲方提供的API接口平台进行整合对接, 双方系统未对接前采用人工手动对接推送商品, 甲方保证商品通过平台接口传递的信息符合乙方技术标准规范;甲方对乙方平台所推送的商品为符合中国市场销售的合格商品, 商品的选品权归甲方所有, 乙方可对甲方推送商品的品类提出有效建议 。 乙方保证在乙方电子商务平台展示的信息为甲方提供的信息, 如因乙方展示错误(包括但不限于价格错误、商品信息错误等), 因此导致的一切损失(包括客诉等)由乙方自行承担 。 同时,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 乙方负责无条件赔偿 。
第二条 甲方销售商品种类约定
甲方的商品须符合本合同第6.12的规定, 并保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益 。
第三条 订单及发货
3.1 乙方负责对甲方提供的合作商品进行宣传推广, 并引导消费者下单购买 。
3.2 消费者在乙方电子商务平台订购后, 乙方应通过信息系统, 及时将订单信息传递给甲方, 以便甲方进行订单处理 。 乙方传递的订单中商品的信息应与甲方提供给乙方的商品信息一致(包括价格、型号等), 否则甲方有权不接受订单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 订单无货到付款功能 。
3.3 甲方在接到乙方平台传输的符合要求的订单信息后, 应在24小时内对订单进行处理, 并按照乙方订单之物流地址安排商品发货 。
第四条 货款结算、发票
4.1货款的结算:实销实结的方式结算, 乙方负责向消费者收取货款后再根据本协议第4.2条的规定向甲方结算 。 甲方按照订单信息进行发货, 消费者收货前商品风险由甲方承担 。 如乙方未按期结算, 甲方有权暂不收取乙方订单且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
同时对于在乙方网站产生的甲方商品的全部销售, 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有效订单金额0.5%佣金, 佣金于乙方向甲方结算时扣除, 同时佣金部分乙方需给甲方开具6%的服务业增值税发票 。
4.2 结算方式及时间:
(1)结算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2)结算周期:T+15日, 乙方向甲方结算上一周期内有效订单所产生的应付款项(下称“应付款项”) 。 该应付款项金额=乙方收取的货款-佣金 。 如结算周期内产生退货或其他差异, 先结算无差异部分, 剩余差异在下一个账期多退少补, 且差异部分须在7个工作日内解决 。
4.3、付款信息:除另有其他书面约定, 乙方应通过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向甲方或甲方指定收款方下述银行账号付款:
收款方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甲方如需修改收款信息, 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以乙方收到的时间为准) 。 如甲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通知乙方, 则甲方应承担乙方根据未修改的付款信息向甲方进行付款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
4.4、发票:甲方应在乙方支付应付款项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简称发票), 甲方提供的发票根据商品的销售区域, 分别由开具 。 迟延交付发票的或发票已过有效认证期的, 乙方有权拒收甲方的发票 。 甲方负责向乙方开具发票,乙方负责向消费者提供相关发票 。
4.5、本协议终止后, 如甲方未发生违约行为, 且未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而致使乙方遭受名誉损失、客户索赔、国家有关机关处罚、裁决赔偿等损失, 甲方可向乙方提出书面清户申请 。
4.6、退换货约定:消费者请求退换货的, 乙方应向甲方提出申请, 并由甲方负责审核, 只有甲方审核通过的退换货订单, 乙方才能进行相应的处理 。 甲方收到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后, 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平台进行确认, 乙方只有在收到甲方确认后才有权向消费者退回商品款项 。 如乙方未按本条约定擅自退款, 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拒绝履行正常的退换货义务的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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