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交通违法处罚条例定了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 法行为处罚条例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重磅!交通违章处罚条例》设定)
最近深圳的很多朋友一定都得知了一个消息 。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修正案》近日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2019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

消息一出,大家都很关注这次改版的“新亮点” 。对市民有什么影响?如何处罚滥用远光灯、不系安全带、开车时使用手机等违法行为?……

我们来仔细解读一下这次修改,主要包括以下四个内容 。

一个
完善规定,加强对重点违法行为的管理;
【重磅!交通违法处罚条例定了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 法行为处罚条例】2
完善关于优化执法措施、简化执法程序的规定;

增加了创新制度,实行制度先行先试;

重点放在责任主体的管理规定上 。
新修订的规定不仅加强了对滥用远光灯、非法变道等违法行为的治理,还明确和规范了不系安全带的法律责任,加强了源头管理!

具体有哪些规定?新修订的规定分为五大亮点进行解读 。如果你仔细看,你会得到你想要的一切!


违法使用远光灯将被罚款500元 。
晚上开车,很多朋友对滥用远光灯深恶痛绝,经常因为违规使用远光灯发生交通事故 。
此次修改,违法使用远光灯的处罚由300元调整为500元 。同时细化了违法使用远光灯的认定 。包括同向行驶的后车在靠近前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临时停车时使用远光灯,都认定为违法使用远光灯!

不按规定变道,罚款500元 。
很多市民经常向他们反映,一些大车一次性变道到不相邻车道,或者车辆在没有灯的情况下随意变道,严重影响后车 。
本次修改对不按规定变道处罚500元 。包括变更非相邻车道、变道或者不按规定打灯临时停车,都将受到处罚 。

对行人转弯不礼貌被罚款500元 。
众所周知,礼让斑马线已经成为深圳司机的一个好习惯,即使是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 。那么,当车辆和行人信号灯都是绿灯时,车辆还需要让路吗?
需要!此次修订明确了这一问题,并进一步强调礼让斑马线的让行规则 。


乘客不系安全带,司机不“背锅”
近年来,不少出租车、长途客运车辆等营运车辆的驾驶员和企业反映,乘客在车辆启动时系好安全带,在途中解下安全带 。在这种情况下,司机被罚“背锅”是不合理的 。
此次修改明确和规范了不系安全带的法律责任,按照“谁不系安全带,谁受罚”的理念进行处罚 。但运营司机要提醒乘客系好安全带,否则会受到处罚 。

记住,以后上车第一件事就是系好安全带,这样才能保证你的生命安全!

严厉打击买卖积分的违法行为
近年来,找人代替打分,甚至找人“买分”的现象频发且屡禁不止,买卖分的违法行为呈泛滥之势 。
此次修改明确了买卖积分的处罚:代替记分的,暂扣驾驶证;售,并处以罚款;中介,罚款,其他情况,拘留 。
不仅是买分的人,卖分的人和中介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罚款300元 。
酒后骑电动车将被罚款500-2000元 。
近年来,我市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数量大幅上升 。去年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今年所有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40% 。同时,在涉酒死亡事故中,醉酒驾驶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的驾驶员占比最高,占49% 。
此次修订加强了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增加了相关规定,严控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 。骑电动自行车闯红灯或者逆行的,处300元罚款;酒后骑电动车的,罚款五百元至二千元 。
人满为患,一过三罚 。
部分“人货车”违规拆卸座椅、改造内部结构,从而超过核定载客人数 。这种乘用车在道路上行驶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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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修订计划对乘客过度拥挤进行严厉处罚 。一经查实,驾驶人、车主、使用人或个人将被一并处罚 。
今后在深圳,乘客只处罚司机不系安全带的现象将会改变,滥用远光灯、不系安全带“买卖分”等违法行为将会受到更严厉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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