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怎么征收 差旅费税前扣除标准

差旅费税前扣除标准(如何征收企业所得税)
1.问:企业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的一次性补偿金如何税前扣除?
答: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 , 支付给员工的一次性补偿金 , 未超过天津市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标准的 , 可在税前扣除 。
2.问:如何税前扣除出差费用?
答:纳税人可根据企业实际生产经营情况自行制定差旅费报销制度 , 留存备查 。与其经营活动相关的合理差旅费允许税前扣除 。
纳税人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合理差旅费 , 应当能够提供有效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 , 证明其真实性 , 否则不得税前扣除 。差旅费证明材料应包括:姓名、地点、时间、工作任务、支付凭证等 。
3.问:工伤、意外伤害的一次性赔偿如何税前扣除?
答:发生工伤、意外伤害等事故 , 企业通过银行转账支付给员工的经济补偿金 , 可凭有效法律文书、银行转账凭证、收款人收款凭证税前扣除 。(TPSZSMART出版社:@大家呵呵!这是不需要发票的那种!)
4.问:企业缴纳违约金税前扣除需要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答:违约金是一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履行合同时 , 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的赔偿损失的金额 。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违约金 , 可以凭双方签订的发票和合同协议税前扣除;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范围的违约金 , 可以凭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付款凭证(即银行转账凭证或有效法律文书)和收款人出具的付款凭证税前扣除 。
5.问:融资租赁取得的资产税前扣除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企业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 在租赁期内无法取得全额发票 。承租人取得融资租赁资产时 , 以融资租赁协议约定的支付总额及相关税费为计税依据 , 按照税法有关规定与融资租赁协议约定计提的折旧 , 准予税前扣除 。
6.问:统一放款还款方式下企业资金的放款利息可以税前扣除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关于全面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关于统借统还业务的规定: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内核心企业及其所属金融公司收取的利息 , 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或支付债券票面利率水平的 , 免征增值税;借款人向资金使用单位收取的利息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或者所支付债券的票面利率水平的 , 应当全额缴纳增值税 。因此 , 对于实行统借统还方式的企业集团 , 利息支付方向统借方支付的利息费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2011年第34号)第一条的规定 , 凭证随发票税前扣除 。
7.问: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如何扣除?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五条规定 , 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业务招待费 , 按照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开办费 。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60%结转 , 在开办费年度摊销 。根据国税函[2009]98号文第九条关于准备费用处理的规定 , 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的当年一次性扣除 , 也可以按照税法关于长期待摊费用处理的规定办理 , 一经选择 , 不得变更 。
8.问: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业务推广费如何扣除?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第五条规定 , 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等 , 按照实际发生额计入开办费 。在开办费结转摊销年度 , 根据国税函〔2009〕98号关于准备费用处理的第九条规定 , 企业可以在开始经营年度一次性扣除该项费用 , 也可以按照税法关于长期待摊费用的处理规定办理 , 一经选择 , 不得变更 。
9.问: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未全部开票 , 是否可以税前扣除折旧?
答: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 , 如因决算未完成而未取得全额发票 , 可按合同约定金额暂计入固定资产计税基础 , 从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次月起计算折旧;12个月内取得发票的 , 按照发票金额调整原计税依据 , 并相应调整补充折旧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12个月后取得发票的 , 对于发票金额与合同金额的差额 , 计算的折旧额不得税前扣除 , 在资产实际处置时允许税前扣除发票金额与合同金额的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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