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麻药品五专管理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精制麻醉药品五大专业管理)健康八桂2020-04-16 11:52:00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中医药管理局
区直属医疗机构
请注意
最近几天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自治区中医药局
发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的通知
请相关部门根据工作需要 。
到位
一、强化安全管理意识
各单位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工作制度,形成以制度规范环节管理、以岗位责任确保制度落实的管理体系,将相关工作纳入医疗机构目标考核 。
二是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各单位要进一步明确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的管理人员、管理职责和管理措施,完善采购、验收、储存、保管、发放、调配、使用、报损、失盗、值班巡逻、专项检查等制度,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实到位,管理人员相对稳定 。
三是加强安全管理
(1)各单位必须坚持一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入库验收制度,做到货物到达后立即检验,至少双人开箱验收,清点验收至最低零售包装,验收记录双人签字 。
(2)入库验收应记入专册 。
(3)药库、药房周转库必须配备保险柜、双人双锁、存放区安装防盗门窗、安全监控和自动报警设施 。
(四)药店、病房、手术室储存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应至少配备铁柜,固定安装,双锁管理,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储存基数 。
(5)配制和使用麻醉药品和第一类注射用精神药品时,空安瓿应收回,核对数量和批号并记录,剩余药品应退回仓库 。
(六)患者使用后回收的空安瓿、废贴和少于一个或整个单位剂量的剩余部分药品,由医疗机构专人清点,两人以上监督销毁,并做好记录 。
(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被盗、被抢、丢失、被骗取、被冒领或者以其他方式流入非法渠道的,涉案医疗机构应当立即采取控制措施,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
四是加强发行和使用管理
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对本单位执业医师和配药药师进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知识的培训和考核 。考试合格者,授予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资格(培训考试规定见附件) 。各级医疗机构应将有权开具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处方的医师名单和变动情况及时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实施细则由市卫生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 。
医疗机构的药店应当根据第一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处方,按照第一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品种和规格,在专用簿上登记其消费情况,登记内容包括送药日期、患者姓名、用药金额等 。
手术室是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使用量大且频繁的科室资源网络 。加强手术室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是落实特殊药品管理制度的关键,坚决杜绝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
五、加强监督管理和责任追究
各单位要认真落实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定期专项检查制度,及时排查整改采购、储存、调配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 。
各单位要严格遵守《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 。购买第一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时,应使用电子签名卡登录医疗机构的签名卡系统进行订单录入和订单确认,做好第一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月度录入管理 。
各医疗机构要严格加强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妥善保管,严防违法违规行为 。为提高法律执业和安全管理意识,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和隐患,防患于未然,市卫健委将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
联系信息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郑东
0771-2803623,wstyzc@126.com
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郭晓波
0771-2845082
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委员会
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医药管理局
2020年4月14日
最后附上相关附件 。
广西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第一类精神药品
【精麻药品五专管理 麻醉药品管理制度】临床使用和标准化管理培训
评估工作的规定
根据《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处方管理条例》、《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一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使用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卫办易发〔2005〕23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 经研究,我委对第一类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临床使用和规范管理进行了相关培训和考核工作,请按以下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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