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人有哪些 普通合伙人( 二 )


享受权力
控制权
一般合资公司对基金事件有完全的治理和控制,有权代表合资基金签署执法文书,处于无限合资的中心 。根据美国《无限合资法》第405条,合资协议可以授予所有或指定的一般合资伙伴以集团或其他方式就指定业绩与任何品种的无限合资伙伴进行排他性投票的权利 。
利润分享权
平日约定一般合资企业投入基金总资源的1%,但享有基金投资收益的20% 。当然,如前所述,各自的基数是平日扣除本金和利息资本后的余额,偶尔甚至是基准收益 。收益是按照基金所有投资名称的组合来计算的 。
年度管理费
单个合资企业可获得其管理的合资企业资金总额的1.5% ~ 3%的管理费 。该管理费主要用于一般合资企业工资管理基金产生的相同的共同费用,如房租、自费办公费、通讯费等 。
落实责任
出资责任
一般情况下,合资企业应在工作日提供基金总资源的1% 。虽然这个1%的比例很小,但是,由于基金的总资源很大,对于一般的合资企业来说不是一个小数目 。要求一般合资企业出资的目的是让他们与无限合资企业一起管理风险,使他们不承担中等风险 。
组合清洗
一般合资企业对基金事件的操作和控制 。为了保护买卖基金的债务人的利益,执法对一般合资基金的债权进行了划界,承担连带债务责任 。当连带责任约束了一般合资企业,就真正落实了对合资企业基金运作的受托责任和义务,限制了一般合资企业以基金的名义去乞讨贷款 。
信息披露
一般合营企业应按期向无限合营企业供应基金的财务报表,供应基金所投资企业的费用应附年度发展情况,无限合营企业应被邀请缺席基金年会 。
诚实
在英美法系中,公司的董事和经理对股东负有诚信责任,控股股东对大多数股东负有诚信责任,这是一个普遍接受的准则 。那么,在无限合资的风险投资基金中,一般合资企业作为基金管理人,能否承担受托责任?
美国同一《合资企业法》第404(A)条规定了合资企业的行动范围,确定了合资企业在整个过程中的信任义务 。一般合资企业和无限合资企业之间是一种信托关系 。一般合营企业对其他一般合营企业、无限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负有信托义务 。
参考材料:
合资协议已经确认 。合营企业的无限利润分享权是指合营企业停止分配从合营企业获得的利益的权利,这种权利是根据合营企业协议单独确认的 。合营企业的利润分配和盈余管理按合营企业协议的约定进行管理;合营协议没有约定或者不理解的,由合营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合营企业按实缴比例分配和分享出资额;出资比例不确定的,由合营企业平均分配和分享 。
以上内容就是为各人分享的一般合资人(一般合资人有哪些)相干常识,愿望对你有所帮忙 ,假如还想搜寻其余成绩,请珍藏本网站或点击搜寻更多成绩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