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个条件不允许离婚 不允许离婚的六个条件


六个条件不允许离婚 不允许离婚的六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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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 ,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 , 没有新情况、新理由 , 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 不予受理 。
3、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 , 须得军人同意 , 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
4、夫妻感情未破裂 , 如果夫妻感情还能修复 , 还存在和好可能 , 法院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 。
5、对于精神病人、植物人等离婚问题 , 我国法律也规定了一些特殊保护 。因一方患精神病对方要求离婚的 , 处理时既要保障婚姻自由 , 又有利于对患者的治疗和生活上的安置 。婚前隐瞒了病情 , 婚后经治不愈 , 应做好工作 , 准予离婚 。
【六个条件不允许离婚 不允许离婚的六个条件】6、必须完全自愿 , 任何被逼迫或者胁迫的离婚都是法律不允许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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