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岳阳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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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新建商品房)
1、办理购房提取对象的规定:
职工家庭成员:夫妻、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
2、共有产权提取的规定:
①仅限于职工家庭成员或与其他直系血亲(父母、已成年子女)共同购买自住住房 。
②结婚登记日期早于所购住房产权登记日期90日以上的,且所购住房为共同所有的,夫妻双方均可提取,无产权份额限制;
③所购住房产权登记日期距结婚登记日期90日以内(含90日)的,按各自所占的产权份额提取,若未写明各自产权份额,则默认各占50%;
④职工与父母、已成年子女共同购买自住住房的,按各自所占的产权份额提?。?若未写明各自产权份额,则默认份额均分 。
3、办理购房提取范围的规定:在湖南省内的合法购房;
4、购房提取时效的规定:职工及其配偶可以在购买住房的24个月以内(以《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权证书》发证日期或网签备案日期为准)办理购房提取 。
二、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购买二手房)
1、办理购房提取对象的规定:职工家庭成员:夫妻、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
2、共有产权提取的规定:
①仅限于职工家庭成员或与其他直系血亲(父母、已成年子女)共同购买自住住房 。
②结婚登记日期早于所购住房产权登记日期90日以上的,且所购住房为共同所有的 , 夫妻双方均可提?。?无产权份额限制;
③所购住房产权登记日期距结婚登记日期90日以内(含90日)的 , 按各自所占的产权份额提?。?若未写明各自产权份额,则默认各占50%;
④职工与父母、已成年子女共同购买自住住房的,按各自所占的产权份额提?。粑葱疵鞲髯圆ǚ荻睿蚰戏荻罹?。
3、办理购房提取范围的规定:在湖南省内的合法购房;
【岳阳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4、购房提取时效的规定:职工家庭因合法购买自住住房且未以本次所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可以在购买住房的24个月以内(以《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权证书》发证日期或网签备案日期为准)办理购房提取;
三、购买拆迁安置房提取
1、办理购房提取对象的规定:职工家庭成员:夫妻、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
2、共有产权提取的规定:
①仅限于职工家庭成员或与其他直系血亲(父母、已成年子女)共同购买自住住房 。
②结婚登记日期早于所购住房产权登记日期90日以上的,且所购住房为共同所有的,夫妻双方均可提取,无产权份额限制;
③所购住房产权登记日期距结婚登记日期90日以内(含90日)的,按各自所占的产权份额提取 , 若未写明各自产权份额 , 则默认各占50%;
④职工与父母、已成年子女共同购买自住住房的,按各自所占的产权份额提?。粑葱疵鞲髯圆ǚ荻? ,则默认份额均分 。
3、办理购房提取范围的规定:在湖南省内的合法购房;
4、购房提取时效的规定:职工家庭因合法购买自住住房且未以本次所购买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可以在购买住房的24个月以内(以《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权证书》发证日期或网签备案日期为准)办理购房提取;
四、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
1、办理提取对象的规定:职工家庭成员是指夫妻、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 。
2、共有产权提取的规定:
①仅限于职工家庭成员或与其他直系血亲(父母、已成年子女)共同所有;
②该套住房共有人为家庭成员的,夫妻双方均可办理提?。也皇芊荻钕拗?
③该套住房共有人为其他直系血亲(父母、已成年子女)的,按各自所占的产权份额提?。?若未写明各自产权份额,则默认份额均分 。
3、办理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范围的规定:限岳阳市内的合法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4、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效的认定:职工家庭合法建造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可以在建造住房的24个月以内(以规划、国土、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建房的行政审批资料最后批复日期为准)或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近24月内的办理建房提取;职工家庭翻建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可以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近24月内办理提取;职工家庭合法大修自住住房的职工及其配偶可以在大修住房24个月内(以《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出具日期为准)办理提取 。
五、正常退休提取
1、办理退休提取对象的规定:已办理退休手续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职工且已按相关规定停缴封存 。
2、退休年龄的确定:参照劳动部门规定的离、退休年龄 。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
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包括买断工龄、辞职、辞退、开除、刑事处分等,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包括《劳动合同解除审批表》、《国有企业职工分流安置表》、与单位签订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合同(协议)、单位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行政处理决定书、法院判决书、法院裁定书等 。
2、职工住房公积金停缴且账户封存180天以上 。
七、出境定居提取
1、单位已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停缴封存手续 。
八、偿还本中心贷款本息提取
1、距放贷日或上一次还贷提取已满180天且正常还贷6期;
2、在贷款申请人账户余额不足时,其配偶可申请办理还贷提取;
九、偿还非本中心公积金贷款本息提取
1、距放贷日或上一次还贷提取已满180天且正常还贷6期;
2、在贷款申请人账户余额不足时,其配偶可申请办理还贷提取;
十、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本息提取
1、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只限于本省范围内商业银行住房按揭贷款,住房抵押、住房装修等其它贷款不予办理;
2、共有产权提取的规定:
①仅限于职工家庭成员或与其他直系血亲(父母、已成年子女)共同购买自住住房 。
②结婚登记日期早于所购住房产权登记日期90日以上的,且所购住房为共同所有的,夫妻双方均可提?。?无产权份额限制;
③所购住房产权登记日期距结婚登记日期90日以内(含90日)的,按各自所占的产权份额提?。粑葱疵鞲髯圆ǚ荻? ,则默认各占50%;
④职工与父母、已成年子女共同购买自住住房的,按各自所占的产权份额提取,若未写明各自产权份额,则默认份额均分 。
十一、租房提取
1、办理租房提取对象的规定:提取申请人家庭成员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均无自有住房,家庭成员是指夫妻、未成年子女(18周岁以下);
2、每次可提取6-12个月(自提取申请日往前推算)的租金;
十二、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
1、如继承权或受遗赠权的合法证明文件(指经过公证的遗嘱、法院判决书、法院裁定书、法院调解书等)内容包含多名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提取申请人须签署《提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责任声明》,其他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原件)须同时到场并在《提取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的责任声明》上签署“无异议”的意见;
2、如无继承权或受遗赠权的合法证明文件(指经过公证的遗嘱、法院判决书、法院裁定书、法院调解书等),配偶方的提取申请优先办理;
十三、既有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提取
1、申请加装电梯提取对象的规定:房屋所有权人;
2、提取范围的规定:在湖南省内的既有住宅加装电梯 。
3、共有产权提取的规定:
①加装电梯的住房如属于非夫妻关系的共有产权 , 按产权份额提取;
②加装电梯的住房如属于夫妻双方的共有产权,提取申请人配偶方有产权份额或未明确产权份额的,配偶方可以提取 , 且提取无份额限制 。
十四、睡眠账户提取
1、本项提取指存在于中心“睡眠账户集中管理户”中的睡眠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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