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故 。4.一年内发生两起以上重大事故或者三起以上重大事故的 。5.未按要求配备专职(兼职)安全生产人员的 。
6.未与分包商签订安全生产协议 。
7.因环境保护问题一年内被上级部门曝光两次(含两次) 。
(七)安全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处以1000-2000元罚款,或者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
1、未落实领导干部轮流值班制度 。施工现场无项目负责人值班、管理人员安全值班或值班人员下班 。
2.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分包资质或者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或者未签订分包合同擅自安排进场施工的 。
3.施工现场未按编制分部分项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原则编制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和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
4、模板工程、脚手架工程和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未经审批和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与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不一致,未及时变更施工组织设计或者施工方案的 。
5.劳务分包单位使用违禁人员(包括未成年工、女职工等未满18周岁的人员、通缉犯等 。).
6、生产安全事故未遂 。
(八)安全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主要责任人处以100-500元罚款 。
1.未建立入场安全教育档案 。
2.未进行局部或部分安全技术交底,或安全技术交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 。
3.未组织班前安全演讲活动或记录不全 。
4.指派非特种作业人员从事特种作业(无证特种作业人员) 。
(9)安全防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处以2000-5000元罚款,或者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
1.深基坑或模板支撑体系的施工如需按有关规定进行论证,则无需论证即可组织施工 。
2.使用未经建设部认定、未取得生产使用证或未取得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申请证书的附着升降脚手架 。
3.使用不具备施工资质或超出资质许可范围的施工队伍进行人工挖孔桩施工 。
(十)安全防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主要责任人处以1000-2000元罚款 。
1.购买或租赁无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材料和紧固件,无租赁资质的脚手架 。
2.购买或者使用无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或者未经检验的安全网(包括横网、小目网、密目网)、安全带、安全帽 。
3.脚手架未经验收投入使用 。
(十一)安全防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主要责任人处以100-500元罚款 。
1.脚手架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施工方案要求 。
【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2.工具脚手架没有设置水平安全网 。
3.基坑周围没有围栏;禁止人员上下梯子或马道;人员通道楼梯或马道的设置不符合标准要求 。
4.框架结构建筑首层未封闭;未设置出入口或者出入口设置不符合标准要求的 。
5.施工现场缺乏其他安全防护或安全防护不到位造成的安全防护重大隐患 。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处以1000-2000元罚款 。
1.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未编制或未获得批准 。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不实行三相五线制 。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未落实“三级配电、两级漏电保护” 。
4.未与分包商签订临时用电安全协议 。
(十三)临时用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主要责任人处以100-500元罚款 。
1.施工现场一、二次配电设施无隔离措施 。
2.其他临时用电缺陷构成重大安全隐患的 。
(十四)机械设备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单位处以1000-2000元罚款 。
1.进入现场的机械设备未与租赁单位签订租赁合同或安全协议 。
2、塔吊、施工电梯安装单位无资质或资质等级不符合要求 。
3.塔吊、施工升降机、电动吊篮不在建委备案 。
4.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不合格或过期的塔吊和施工升降机 。
5.机械设备安装后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即投入使用 。
(15)机械设备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主要责任人处以500-1000元罚款 。
1、使用淘汰、禁用或报废的设备 。
2.没有制定设备事故的应急措施和救援计划 。
3.很多起重机没有制定专门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 。
4.塔式起重机的安装和拆卸方案尚未准备好 。
5、机械设备安全设备缺失或不灵敏 。
(十六)机械设备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主要责任人处以100-500元罚款 。
1.未对使用中的特种设备进行定期日常维护和定期自检 。
2、明知设备有隐患,仍扔并坚持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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